「乡党篇第十」8
【原文】
食不厌精,脍不厌细;食饐而餲,鱼馁而肉败,不食;色恶,不食;臭恶,不食;失饪,不食;不时,不食;割不正,不食;不得其酱,不食;肉虽多,不使胜食气;惟酒无量,不及乱;沽酒市脯不食;不撤姜食;不多食。
【译文】
米不嫌舂得精,肉不嫌切得细;粮食发臭变味,肉鱼腐烂变质,不吃;食物颜色不正常,不吃;食物气味不正常,不吃;烹制不熟的东西,不吃;未长成熟的东西,不吃;宰杀不当的肉,不吃;佐料放得不适当,不吃;肉吃得再多,也不应超过所吃谷物的量;酒不限量,但以心神不乱为度;外面买来的肉干和酒,不吃;食必有姜;食不过饱。
【注释】
“不厌”,不嫌。只是不加排斥,并非定要如此。
“精”,本义是去壳后挑选过的好米。
“脍”,音“块”,切细的肉。
“饐”,音“义”,食物经久发臭。
“餲”,音“艾”,食物经久而变味。
“馁”,指鱼不新鲜或腐烂变质。后泛指食物腐烂变质。
“败”,腐烂变质。
“色恶”,颜色不好、不正常。“恶”音“饿”,坏,不好。
“臭恶”,气味不好、不正常。“臭”音“秀”,气味的总称。
“失饪”,食物烹制得过生或过熟。此处指过生、不熟。
“不时”,指未到成熟时节。如五谷不成、果实未熟之类。
“割不正”,宰杀不当。“割”,杀、屠宰。通常是解作“肉切得不方正”,今不从。
“酱”,本义为肉酱,此处应指用麦、面、豆等发酵制成的调味品。
“食气”,谷气、饭食。有人认为“气”同“饩”,音“细”,谷物。亦可从。
“乱”,昏乱、迷乱,指酒后乱性。类似用法如《荀子》中的“酒乱其神也”。
“沽酒”,此处指买酒。“沽”,买、卖。
“市脯”,此处指买肉干。“市”,交易、买卖。“脯”音“府”,肉干。
【评析】
孔子主张“敬事”。不仅为政如此,对执礼、衣着、农事、烹调等任何事情,也都应抱持着“敬”的态度,现代人将这种精神称为“敬业”。日本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严谨勤勉、一丝不苟的做事态度,应当就是得自儒家“敬事”传统的真传。因此,“食不厌精,脍不厌细”,并不是孔子刻意追求食物的精细,而只是不拒绝食物的精细。因为舂米本就该舂得精,切肉本就该切得细。也有学者认为此处的“厌”字当作“饱足”解,“不厌”就是说不以其精细而饱,即圣人食无精粗皆可以饱。此说亦通。
古时的医疗卫生条件不佳,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,很容易危及生命。因此,腐烂变质、颜色不正、气味不正、烹制不熟的食物都不能吃。
据《吕氏春秋》记载,孔子的学生巫马旗见一夜渔者将捕到的鱼又放回水中,便问其故。夜渔者说:“我放回的是小鱼。我们的地方长官要求在小鱼长大后再捕,所以就放掉了”。这就是“不时,不食”。这同现代捕捞业设定“休渔期”,以便鱼类能够繁衍延续的道理是一样的。如果“不时而食”,则与剖腹取胎、涸泽而渔一样是不义之举。这些认识和主张世代相袭,多成为后世的政令或民众的自觉行为。当然,“不时”也有其它几种不同的讲法,皆难定论。
孟子曰:“君子之于禽兽也,见其生,不忍见其死;闻其声,不忍食其肉。是以君子远庖厨也”。古时由于生存条件的限制,难免要取动物的皮毛,食动物的血肉。但在宰杀动物时,一般都会采用适当的方法以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。如果“割不正”,宰杀不得其法,杀得惨无人道,就会令人不忍下咽,所以不食。
当然,无论用什么方法宰杀,以彼之命养己之身,终属不仁。现代营养科学早已证明植物性饮食足以提供人类所需的营养,因此,在农业技术发达、食品供应丰富的现代,素食理当成为仁者的不二选择。
古时烹制方法简单,主要靠各种酱料去除食物的腥膻之气。如果酱料用得不对,则腥膻之气难处,故“不得其酱,不食”。

被誉为“世界营养学界的爱因斯坦”的柯林·坎贝尔(T·Colin Campbell)是美国康奈尔大学终身教授,曾任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中一个科学家委员会的主席和美国营养科学学会会员,也是美国癌症研究所高级科学顾问及主要负责人。其著作《救命饮食》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美国康奈尔大学、英国牛津大学20年研究的成果,被《纽约时报》誉为“流行病学研究的巅峰之作”。该书以确凿无疑的证据揭示了疾病与饮食的关系:以牛奶肉类为主的动物性食物会引发肥胖、冠心病、肿瘤、骨质疏松等慢性疾病,而植物性食物则可以有效降低此类慢性病的发病率,并有效缓解病情、挽救生命;动物性食品会促进肿瘤发生,植物性食品则可减少肿瘤发生;每日摄取15%至16%的动物蛋白就可能启动癌症,降低动物蛋白质的摄取可大幅减少肿瘤启动;即便有明显的罹癌基因体质,只要改变动物性蛋白质摄取量,就能决定坏基因的开启或关闭。等等。古代中国人虽然没有现代人的营养学知识,但也知道肉不可多吃,必须以谷物为主,否则伤身。故曰“肉虽多,不使胜食气”。
喝酒虽不限量,但也以心神不乱为度。故曰:“惟酒无量,不及乱”。
“沽酒市脯不食”一句颇令人费解,只好存疑。通常认为是从外面买来的酒未必清洁,外面买来的干肉则不知为何物之肉,所以都不食。但若是从可靠人家处买来的呢?也有人认为孔子“沽酒不食”是为了维护周公制定的“酒酤在官”制度,即酒类由官家专卖。殷人因酗酒乱德,以致商朝覆灭。周公有鉴于此,因此告诫周人“无彝酒”,即不要酗酒;规定“祀兹酒”、“饮惟祀”,只有在祭祀时才可用酒和饮酒;对官员实行“刚制于酒”的政策,强制禁酒,并因而设立了“酒酤在官”制度。“市脯”亦“不食”,是因为“市脯”违反了佐酒之物不得市买的规定。但是,买肉干未必都是为了作下酒菜。故后解亦有牵强处。
姜能去邪味,发正气,辛而不臭,所以食必有姜,故曰“不撤姜食”。饭吃得过饱易伤身体,易滋贪念,故曰“不多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