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宪问篇第十四」15
【原文】
子曰:“晋文公谲而不正,齐桓公正而不谲。”
【译文】
孔子说:“晋文公权诈而不遵礼,齐桓公遵礼而不权诈。”
【注释】
“晋文公”,姓姬,名重耳,早孔子约150年,晋国第二十二任国君。在位期间实行通商宽农、明贤良、赏功劳等政策,使晋国国力大增,成为春秋五霸中的第二位霸主。
“谲”,音“决”,权诈也。指为人诡诈,善于权谋。
“正”,合于规范的、合于法则的。此处指遵奉礼制。
“齐桓公”,姓姜,吕氏,名小白,与晋文公同时代,齐国第十五任国君。在位时以管仲为相,推行改革,尊王攘夷,使齐国逐渐强盛,成为春秋五霸之首。晚年昏庸,不听管仲的遗言,任用易牙、开方、竖刁等小人,以致身死之后,五子争位互攻,齐国大乱。
【评析】
春秋时代,齐桓公、晋文公在二十年间相继创立霸业,颇有政绩,史上并称“齐桓晋文”,但二人在为人处事上却颇有不同。孔子的评价是说:“晋文公谲而不正,齐桓公正而不谲”。
晋文公为人心机极深,行事诡诈,擅长权谋。比如,在著名的城濮之战前夕,晋文公先是用计分化围攻宋国的楚国势力,接着又故意扣留楚国使臣以激怒楚帅子玉,最后再退避三舍,表面看似在履行对楚成王旧时的承诺,实则是故意示弱、诱敌深入、以逸待劳。结果大败楚军,重创楚国,一战而奠定了晋文公的新霸主地位。此可见晋文公之“谲”。
城濮之战结束不久,晋文公就与诸侯在践土会盟。《左传》对“践土之盟”的记载是:“是会也,晋侯召王,以诸侯见,且使王狩”。晋文公以诸侯的身份竟然召见天子,孔子认为此举是“以臣召君,不可以训”,不可为后人效法。此晋文公之“不正”者一。
按周礼,天子设九卿、六军,大国设三卿、三军。但晋文公无视礼制,在即位四年后,即先增三卿至六卿;四年后,又再增二军至五军。此举加剧了诸侯间的军备竞赛,使春秋各诸侯国的力量对比进一步失衡,大大加快了乱世的进程。此晋文公之“不正”者二。
孔子曰:“天下有道,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;天下无道,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”。晋文公未奉周天子之命,却出于私怨擅自征伐诸侯。城濮之战前夕,晋国想要向卫成公借道救宋,卫成公不许。晋文公后来便出兵伐卫,并将卫国的土地割让给宋国,以惩罚卫成公。卫成公出逃后,去向周天子求情,晋文公竟然派人去毒杀卫成公。晋文公上位之前曾流亡郑国,当时郑文公没有给予礼遇。城濮之战时,郑国又作为楚国的盟国参战。晋文公后来便联合秦军围攻郑国,以报旧怨。此晋文公之“不正”者三。
相对而言,齐桓公为人就相当宽厚,行事比较磊落,也比较守规矩。齐桓公上位之前,管仲曾刺杀过他,险些要了他的命。但齐桓公却不计前嫌,上位后即以管仲为相,予以充分的信任和权力,因而得以九合诸侯、一匡天下,为捍卫华夏礼乐文明做出了贡献。
齐桓公在位时,也曾因为楚宋两国违背礼制而伐楚伐宋。虽说“礼乐征伐自天子出”,但齐国初祖姜太公曾被赋予征伐诸侯以辅周室的权力(“五侯九伯,若实征之,以夹辅周室”)。而在伐宋之前,齐桓公还事先征得了周天子的同意(“十四年春,诸侯伐宋,齐请师于周”——《左传·庄公十四年》)。因此,齐桓公也可算是师出有名。总体而言,齐桓公对维系天下秩序的礼制还是表现出了相当的敬服。所以孔子说他是“正而不谲”。
“齐桓晋文”均有“尊王攘夷”之名。如果说齐桓公的“尊王攘夷”尚算有名有实,那么晋文公的“尊王攘夷”几乎就纯粹是其称霸诸侯的外衣,完全有名无实了。据《史记》,晋文公即位之初,周襄王的胞弟发动叛乱,联合狄人攻周,周襄王出逃郑国。秦穆公收到周襄王的告难文书后便屯兵于黄河岸边准备勤王。晋文公的亲信谋士赵衰(音“崔”)献策说:“求霸莫如入王尊周。周晋同姓,晋不先入王,后秦入之,毋以令于天下。方今尊王,晋之资也”。赵衰认为,“尊王”是晋国称霸的资本,要想“求霸”于诸侯,最好的策略就是“尊王”。晋国若不抢先勤王,就无以号令天下。晋军于是迅速出兵,抢先护送周襄王返回都城洛邑,随后就平定了叛乱。
晋文公的崛起,大大加快了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的进程,成为周朝由治向乱转变的重要推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