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读「论语」15.15:躬自厚而薄责人,则远怨而和万民

「卫灵公篇第十五」15

【原文】

子曰:“躬自厚而薄责于人,则远怨矣。”

【译文】

孔子说:“重责自己而轻责别人,就可避免怨恨。”

【注释】

“躬自”,自己。

“厚”,重、多。此处与“薄责”相对,为“厚责”的简略。

“远”,古代作动词用时音“愿”,远离、避开、疏远。

【评析】

本章的意思简单明了,道理也很好理解。所谓“躬自厚”就是责己以严,是修己;“薄责于人”就是待人以宽,是宽仁。人能修己而宽仁,自然就能保持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。故曰“躬自厚而薄责于人,则远怨矣”。

有子曰:“礼之用,和为贵”(参见《善读「论语」1.12》)。所谓“和”,就是“远怨”。历史和经验告诉我们:使社会整体失“和”的主要原因,从来都不是民众之间的个人矛盾,而是官民之间的社会矛盾。而在社会矛盾中,官府又通常都是导致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,并在矛盾的解决中处于主导地位,民众厚责自己而薄责官府,并不能消除生“怨”的根源,因而也不能从根本上“远怨”。因此,“躬自厚而薄责于人”,应当仍然主要是针对为政者而言的。

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:“如杀无道,以就有道,何如?”季康子面对社会矛盾,想要重责于民,一“杀”百了。孔子当即表示反对说:“子为政,焉用杀?子欲善而民善矣。君子之德风,小人之德草。草上之风必偃”(参见《善读「论语」12.19》)。这就是要季康子“躬自厚”以修己,“薄责于人”而为仁。如此为政,民众就会渐渐向善,社会矛盾就会渐渐消弥,自然也就可以“远怨”了。是故子曰:“子为政,焉用杀?”相反,如果官府薄责于己而厚责于民,则不仅不能“远怨”,反而会生怨并激化社会矛盾。

因此,从“君子务本”的角度来说,只有为政者“躬自厚而薄责于人”,才能以德服人;只有为政者重责于己,才能检讨制度漏洞、检点为政之失,从而避免开大奔进古攵宫、萨其斤转官状病毒等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,才能真正地“远怨”。

商汤说:“万方有罪,罪在朕躬”;武王说:“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”。三千多年以后的为政者如果连这样的胸襟和觉悟都没有,动辄诿过于人、训诫民众,不思“躬自厚而薄则于人”,不能修身正己、为政以德,也就不能“远怨”而礼“和”天下。这样的为政者就是“窃位”而居,不配掌公权而为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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